当前位置:首页 > 伊春 > 许可办理

伊春人力资源许可证办理条件

发布时间:2021-02-07
人力资源许可证是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的必要前提条件,它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实批准颁发的用于规范人力资源服务和人力资源职介行业,也是规范人力资源服务行业、提高人力资源服务行业门槛的有力保障。由此看出人力资源许可证对于一个企业是至关重要的,那么怎么办理人力资源许可证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人力资源许可证办理所需要的条件与流程。
 
一、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所需的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个人应获有政治权利和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明确的机构名称、业务范围、机构章程、管理制度,企业名称中冠有人力资源字样。且不得冠以中华、中国、国际等字样
 
3、有完备的办公设施,建有记录服务对象、服务过程、服务结果和收费等情况的工作台帐
 
4、有两台以上用于业务活动和信息资源管理的微机。注册资金符合相应的规定要求
 
5、场所面积不得少于80平方米
 
6、专职工作人员6人以上(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2人以上具有中级以上职业指导师资格
 
7、发放《许可证》之日一年内,从业人员必须持有职业资格证书
 
8、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有健全可行的工作章程和管理制度
 
二、 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所需的证件:
 
1、开办申请书
 
2、工商管理部门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3、注册资本(金)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4、办公场所产权、使用权证明或合法的租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法人或拟任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的基本情况(花名册),身份证及复印件,院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及从业证明。联合开办的,还应提交合作协议书
 
6、具备职业指导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的相关证明,职业指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机构章程、管理制度、业务流程、台帐管理、收费标准材料
 
8、《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告知承诺书》(原件3份)
 
三、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所需的流程:
 
申请开办A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法人代表提出申请 向营业场所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局(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和高新区) 审核材料合格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人员现场检查验收合格完成准入评审符合条件的核发《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
 
四、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适用范围:
 
A .人才中介(猎头):
 
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发布和咨询服务
 
人才信息网络服务
 
人才推荐
 
人才招聘
 
人才培训
 
人才测评
 
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有关业务
 
B.职业中介:
 
为劳动者介绍用人单位
 
为用人单位和居民家庭推荐劳动者
 
开展职业指导、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服务
 
收集和发布职业供求信息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互联网职业信息服务
 
组织职业招聘洽谈会
 
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的其他服务项目
 
满足以上的操作步骤,人力资源许可证也就申请通过了。申请通过后由省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实批准后,颁发《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企业凭《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和相关文件,可以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