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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有限公司营业期限变更登记手续

上海有限公司营业期限变更登记所需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由公司盖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并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股东(大)会决议;
①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发起人盖章、签字(自然人发起人)或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
③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提交董事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董事签字。
4、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新章程;
①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②股份有限公司由发起人盖章、签字(自然人发起人)或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③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由出资人盖章。
5、变更经营期限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必须报经批准的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6、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上海有限公司营业期限变更登记程序:
1、公司备齐文件后,即以公司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向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变更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发给准予登记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发给不予受理通知书;
2、领照人凭准予登记通知书及身份证到登记机关缴交登记费,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领取驳回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