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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三证合一后还需办理哪些事项

发布时间:2020-07-07
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办理完之后,我们还需要办理其余的各项,三证合一时税号也会发生变更,银行信息也需要有所改动,发票之类的也需要进行变更,下面我们来说一下关于三证合一之后其余事项的办理流程吧。

一、换发新版“营业执照”(工商部门)
核发新营业执照后,纳税人将持有执照正本、副本各一份,税务正本、副本各一份、代码正本、副本各一份,公章办理。

二、重新刻制“发票专用章”(公安部门)
发票专用票的用途,应该企业都知道,因此,执照变更时发票专用章也应当随着变更,企业要及时申请刻制印章。

三、银行信息变更,重新签署“三方协议”(银行部门)
开设银行账户时按规定要登记税务登记证号,号码进行升位后,需至开户银行去申请终止“三方协议”,然后办理税务变更事项,且再重新进行签署新的“三方协议”,最后办理税务号的变更等,纳税人如在多个银行开设多个银行账户,请分别办理。切勿因此造成缴款失败,被加收税务滞纳金。

四、税控设备变更发行(税务部门)这项工作很重要,号码升位后,纳税人开票系统需要进行重新发行,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纳税人手中全部税票作废,并保持开票系统联网数据上传成功;
2、次日,纳税人登陆“网上办税服务大厅”查询发票的结存数量,要确保所有税票结存为零,如无法实现自动验旧,纳税人需要办税大厅办理手工验旧;
3、纳税人持税控设备,到办税服务大厅进行非征期报税;
4、纳税人持税控设备,到办税服务大厅金税注销窗口注销税控设备;
5、纳税人持税控设备,到办税服务大厅金税发行窗口重校报发行设备;
6、纳税人持税控设备,购票人身份证到办税服务大厅申请新的税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