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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商标有哪些分类?

发布时间:2020-07-07

食品商标的作用是区分和识别作用、质量监督作用及指导消费和广告宣传作用及市场流通作用。通过商标来进行区分食品的生产单位,考察食品质量。识别作用则是用来了解食品的来源,生产厂家等。商标监督作用有法律监督和企业自身监督两种作用。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商标的使用人应负责其使用的商标质量。”如果消费者不幸购买了质量低劣的食品,可以依据商标所标识的内容,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这就是法律的监督作用。

食品商标信誉的高低是和是食品质量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名牌商标的产生是食品生产企业长年坚持自身质量监督的结果。

食品商标有三大分类。

食品商标根据吉尼斯《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及使用用途分为三个类别。

一、加工后的食品

即第二十九类:加工后的肉,鱼,家禽和野味,肉汁,腌渍、冷冻、干制及煮熟的水果和蔬菜,果冻,果酱,蜜饯,蛋,奶和奶制品,食用油和油脂

二、方便食品,快速消费品

即第三十类:咖啡,茶,可可,糖,米,食用淀粉,西米,咖啡代用品,面粉和谷类制品,面包,糕点和糖果,冰制食品,蜂蜜,糖浆,鲜酵母,发酵粉,食盐,芥末,醋,沙司(调味品),调味用香料,饮用冰

三、未经加工的农产品

即第三十一类:农业、园艺、林业产品及不属别类的谷物,活动物,新鲜水果和蔬菜,种籽,草木和花卉,动物饲料,麦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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